首页 > 项目管理 >工程监理 >监理细则 > [安徽]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安徽]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安徽]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原价 100 积分

促销价 50 评分 3.0 积分

*温馨提示:该数据为用户自主上传分享,如有侵权请 举报联系客服处理。
报错
  • 详情
  • 2021-02-04
  • 简介
  • docx
  • 77KB
  • 页数 未知
  • 阅读 61
  • 下载 37
[安徽]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六章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工程监控要点   1.材料   (1) 水泥   应采用初凝时间3小时以上、终凝时间不小于6小时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标号应通过配合比设计及试验确定,原则上选用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P.O42.5级以上水...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