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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至龙岩高速公路漳州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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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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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漳州至龙岩高速公路漳州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03]386号),漳州市人民政府上报的漳州至龙岩高速公路漳州段工程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具体批复如下:一、同意漳州市龙文区、芗城区、龙海市、南靖县将农村集体农用地513.2288公顷(其中耕地207.48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13.096公顷、未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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