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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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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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市政管委、市农委、市规划委、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联合发布《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城镇住宅节能改造项目(城区四合院和平房除外)申请补助资金后的不足部分,原则上由业主和原产权单位各负担50%,原产权单位可使用房屋维修专项资金的售房单位上缴部分,个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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