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工程变更的若干问题
原价 ¥ 20.00
促销价 ¥ 1.00 评分 4.3
报错
- 详情
- 2021-03-23
- 简介
- 152KB
- 页数 1P
- 阅读 103
一、不负经济责任的委托人产生同样不负责任的代理人监理单位管理工程项目的权利的合法性是来源于建设单位的委托与权利的让渡和授予,即委托——代理关系,某些专业部委的工程建设管理中,目前许多建设单位本身获得此权利的合法性往往是来源于非经济性质比如行政或政治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对工程建设只承担行政责任,所谓行政责任,具体来说,首先是工程进度责任,其次是不能即时发生质量和施工安全恶性事故的责任。基本无须承担、或较少承担经济责任。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热门商品
相关推荐
监理工作工程变更的若干问题 152KB
简述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的处理 253KB
监理工作的工程变更若干问题 45KB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的操作 199KB
关于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的方法探讨 205KB
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若干问题探讨 943KB
监理工作的职权 64KB
测绘监理工作中协调问题 29KB
浅谈如何做好工程变更的审核工作 44KB
监理如何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管理 192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