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造价 >造价学术 >造价其他资料 > 福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连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福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连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原价 20.00

促销价 1.00 评分 4.3

*温馨提示:该数据为用户自主上传分享,如有侵权请 举报联系客服处理。
报错
  • 详情
  • 2021-03-23
  • 简介
  • pdf
  • 106KB
  • 页数 1P
  • 阅读 64
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国有土地收储备用地、敖江投资区工业项目用地申请局部修改凤城、敖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榕政综[2005]30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连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51.2694公顷土地(其中耕地47.4694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所需指标在连江县内调剂解决。同时相应修改连江县及凤城镇、敖江镇、潘渡乡、江南乡、丹阳镇、东湖镇、东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