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屏南县龙虎岔水电站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拨)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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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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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屏南县龙虎岔水电站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的请示》(屏政[2003]8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屏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24.2734公顷(其中耕地6.47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用屏南县屏城乡大碑村水田0.4247公顷、林地8.0197公顷、未利用土地2.8333公顷,岭下乡上楼村水田6.0463公顷、林地9.7827公顷、未利用土地3.76公顷,计征用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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