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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青县开展村居安全管理规范化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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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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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2015年4月,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五级五覆盖\"要求,加强村居安全管理,山东省高青县政府安委会印发了《关于村居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从4月份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村居安全管理规范化创建工作,要求年内全县村居基本达到村居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五落实、一到位\"标准。\"五落实\"包括机构落实,成立村居书记或主任任主任、两委成员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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