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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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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23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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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浙江省政府同意,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我省水资源费征收分类和征收标准的通知》,决定自今年10月1日起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并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实行惩罚性征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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