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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明确营改增后房产税等四类税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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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23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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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4月26日发布通知,明确了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问题。一、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二、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三、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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