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造价 >造价学术 >造价其他资料 > “营改增”对轨道交通行业的影响及对策

“营改增”对轨道交通行业的影响及对策

原价 20.00

促销价 1.00 评分 4.5

*温馨提示:该数据为用户自主上传分享,如有侵权请 举报联系客服处理。
报错
  • 详情
  • 2021-03-23
  • 简介
  • pdf
  • 415KB
  • 页数 3P
  • 阅读 95
"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由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因此,本次"营改增"是政府实现结构性减税的税收政策。2012年1月1日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地区启动"营改增"改革,2012年8月1日,由上海市陆续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3年8月起,国务院决定"营改增"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根据财税〔2011〕111号、〔2012〕71号等有关"营改增"文件相关规定,本次"营改增"的试点范围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