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造价 >造价学术 >造价其他资料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小水电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小水电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原价 100 积分

促销价 50 评分 4.8 积分

*温馨提示:该数据为用户自主上传分享,如有侵权请 举报联系客服处理。
报错
  • 详情
  • 2020-12-27
  • 简介
  • pdf
  • 118KB
  • 页数 2P
  • 阅读 74
  • 下载 31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近年来,我省小水电站建设发展迅速,小水电站数量已初具规模,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企业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全省电力供应出现了供大于求、小水电站所发电量不能充分消化吸收、水力资源浪费和投资浪费等问题。为加强全省小水电站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资源,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从严控制并网发电的径流式小水电站建设。小水电站建设工程项目、扩容改造工程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审批。小水电站建设要合理利用水力资源,优先建设具有一定调节功能和水利综合利用功能的电站。新建项目必须具有一定水库库容和调节功能,当地要有电量消化能力,实行"就地建设、发电,就近消化"的原则,以减轻电网压力。各市、县、区一律不得擅自批准需并网发电的新建小水电站工程项目及扩容改造工程项目,新建小水电站建设工程项目、小水电站扩容改造项目由水利厅负责审查后分别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立项和审批。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