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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出台公建节能改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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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23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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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页数 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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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建设局等部门出台《厦门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申报的示范项目应满足的具体条件,包括项目应是厦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共建筑,项目应对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生活热水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围护结构等进行一项或多项节能改造,改造后实现单位建筑面积节能率不小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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