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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土地管理部门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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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23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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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页数 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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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县土地管理局、财政局,省驻农垦、森工系统土地管理局:最近,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发[1997]29号),对加强和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增强各级人民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黑政发[1997]2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土地管理部门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市土地管理部门征收的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不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各市土地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黑农厅联(1986)第74号文件征收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并及时上缴财政预算,严禁隐瞒、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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