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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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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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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200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凡通过2006年及以前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人员,均可申请注册。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以下简称“150号部令”)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同时必须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进行网上申报。各省级、部门注册初审机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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