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情
- 2021-04-26
- 简介
- 77KB
- 页数 2P
- 阅读 89
- 下载 37
5月23日,建设部颁发了《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在2003年内,全国各地要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对未投保的建筑工程项目,将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并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保险费由施工企业支付,不得向职工摊派。无疑,这是我国建设行业的又一重大举措。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热门商品
相关推荐
一线建筑职工将享受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77KB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解施工企业后顾之忧 408KB
6广东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导则 12KB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在工程中的应用研究 64KB
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难点和对策 99KB
温州地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运作模式 470KB
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290KB
印发《广东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导则》的通知 3.3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