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files.zjtcn.com/group1/M00/BE/37/CgoBZ2CJmV2AXDntAAA6p7LxHJI546.jpg)
- 详情
- 2021-04-26
- 简介
pdf
- 38KB
- 页数 1P
- 阅读 87
- 下载 26
<正>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永春县桃城等3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的请示》(泉政文[2007]22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永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31.1695公顷土地(其中耕地12.3358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并相应修改永春县及桃城、东平、蓬壶等3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热门商品
相关推荐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永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38KB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蕉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99KB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永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112KB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永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42KB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平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68KB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平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50KB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连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129KB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40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