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情
- 2021-04-26
- 简介
- 1.4MB
- 页数 7P
- 阅读 64
- 下载 39
根据现行法律,建造人对违法建筑不享有所有权,但对建筑材料的所有权因时间和空间的改变而发生变化。虽然建造人对违法建筑及作为重要成分的建筑材料不享有所有权,但却享有占有利益,并基于占有利益享有求偿权。法院应当对违法建筑的建筑材料赔偿范围在时间和空间上进行区分。行政赔偿中采取双重的和补正的违法归责,可以和民事赔偿得到最大程度的协调。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热门商品
相关推荐
违法建筑材料赔偿纠纷的司法适用探讨 1.4MB
违法拆除违章建筑造成建筑材料损失可否赔偿 489KB
刍议查处违法建筑的新旧法适用问题 211KB
构筑因建筑材料而引发经济纠纷的法律屏障 237KB
关于《建筑材料》课程教学方法的探讨 142KB
建筑材料课程的教学方法探讨 68KB
《建筑材料》课程教学方法的探讨 199KB
高职《建筑材料》课程教学方法探讨 57KB
建筑材料质检技术与方法探讨 2.5MB
建筑材料质检技术与方法探讨 1.7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