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造价 >造价学术 >造价其他资料 > 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3月1日起执行

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3月1日起执行

原价 100 积分

促销价 50 评分 4.6 积分

*温馨提示:该数据为用户自主上传分享,如有侵权请 举报联系客服处理。
报错
  • 详情
  • 2021-04-27
  • 简介
  • pdf
  • 80KB
  • 页数 1P
  • 阅读 62
  • 下载 22
本刊讯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该《定额》与《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配套使用,原《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中的相关装配式建筑构件安装子目(定额编号5—356~5-373)同时废止。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