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files.zjtcn.com/group1/M00/C4/5D/CgoBZ2D7L8uAdHWpAAA6v2P0bWM663.jpg)
- 详情
- 2021-04-27
- 简介
pdf
- 478KB
- 页数 1P
- 阅读 93
- 下载 22
基本案情:2013年9月19日,泸州市江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江南建司)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承建了泸州纳溪永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永乐公司)开发的河西商业大厦1号楼工程(土建、装饰工程、水电安装预埋及防雷等工程),并于2014年4月28日开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该项目实行的是永乐公司自开自建,申请人宋开江、王富荣、王明朝、陶仕友作为木工、泥工、钢筋工、水电安装班组的班组长,在施工过程中,代表4个班组与永乐公司签订了承包施工合同.2015年12月,永乐公司申请破产,该项目欠4个班组173名农民工工资4436886元.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热门商品
相关推荐
解决建筑领域劳动报酬拖欠问题应明确工资支付主体 478KB
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问题探究 167KB
解决建筑领域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研究 149KB
解决建筑领域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研究 149KB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城市房屋装修领域适用研究 113KB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城市房屋装修领域适用研究 113KB
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效办法 301KB
湖南:出台建筑业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新规 461KB
湖南:出台建筑业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新规 461KB
对建筑领域串通投标犯罪主体问题的研讨 513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