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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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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7月5日,安徽省建设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通知》,《通知》根据全省城建档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五条措施: 一、建立和落实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法人)、参建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档案责任制。 (一)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法人)对工程档案负总责。未按规定收集、整理并向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工程档案的,首先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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