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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效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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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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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规定于我国《合同法》第286条之中,作为维护承包人发放工人职工薪酬和劳务费用的重要保障,该优先受偿权的规定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然其适用具有一定的前提条件,且与其他权利,诸如抵押权等发生冲突时如何适用都是该项权利的研究重点。合同法中此项法律条文的规定对建设工程中发包人、承包人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然适用过程中仍需注意其适用范围、受偿顺序和受偿程序等,本文将从该项权利设置之初始意愿及该项权利的效力谈起,对此项优先受偿权进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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