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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下发《关于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专项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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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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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关于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350号,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工业节能监察专项督查工作。《通知》明确,根据各省(区、市)实际承担的2016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任务量,选择天津、河北、辽宁、吉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等20个省(区、市)开展工业节能监察专项督查。督查内容一是2016年度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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