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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不动产的增值税税务处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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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7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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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从而将不动产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企业扩大投资、增强经营活力。对此,文章将不动产的增值税征税问题进行了梳理,以期更好地帮助纳税人理解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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