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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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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7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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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文特针对该《办法》中第七条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详细分析.首先对该条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进行解读,然后举例说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计算,最后通过案列说明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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