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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移民效益分享征地补偿机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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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7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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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移民传统的有土补偿安置模式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构建效益共享的征地补偿机制日趋迫切。本文在其他学者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对改进的移民征地补偿机制进行了探讨。从理论上明确了征地补偿主体是工程业主与政府,补偿客体是移民与安置区居民,补偿标准应体现土地价值,补偿方式主要分为实物补偿与货币补偿,补偿资金来源于征地补偿款、工程利润、后期扶持基金与财政转移支付基金等;南水北调丹江口水库移民的实例表明,测算土地补偿额大于实际执行补偿额,征地补偿不充分,移民满意度不高,可结合后期扶持等弥补损失。今后水库移民安置应致力于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以实现效益共享,并鼓励实行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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