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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水利局设立“水利行政执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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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27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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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1月20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水利行政执行室”成立大会,会议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赵明章同志主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全华同志、市水利局局长谢保庭同志,就“水利行政执行室”的性质、任务,分别作了讲话。市政协副主席王长山,市人大、市政法委等有关方面负责同志以及市水利局副局长屈耀庭同志出席了会议。该执行室的成立,对维护渔政、水政、河道管理的合法权益,为以法治渔、以法兴渔开了一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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