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情
- 2021-04-27
- 简介
pdf
- 471KB
- 页数 4P
- 阅读 114
- 下载 39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对中标条件作了明文规定,人们通常简称为:综合评价法和最低投标价法。电力物资招标工作的长期实践证明:“综合评价法”和“最低投标价法”互相补充,各有优长、各有侧重,招标进程中应当联系实际,优先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谨慎选择“综合评价法”,以保障招标工作的圆满成功。而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执行“最低投标价法”乃大势所趋。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热门商品
相关推荐
电力物资招标采购“中标条件”浅析 471KB
浅析物资招标采购比价审计 203KB
浅析物资招标采购比价审计 58KB
浅析物资招标采购比价审计 174KB
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浅析 178KB
探析电力物资电子招标采购策略 112KB
探析电力物资电子招标采购策略 1.3MB
探析电力物资电子招标采购策略 112KB
浅析电力招标采购发展趋势及措施 2.7MB
浅析电力企业物资招标采购管理 96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