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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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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于2004年10月公布,该解释第二十一条是关于“阴阳合同”的认定条款,条款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本文结合一个案例分析该条款的产生背景、存在问题及其应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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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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