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明》的通知
- 详情
- 2021-04-27
- 简介
- 324KB
- 页数 2P
- 阅读 57
- 下载 2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委《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自2004年7月1日开始,对进入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实行备案管理。原持有《准用证》的企业按以下要求到相应建材质监机构(市、区两级建材质监机构,具体地址见附表1)办理备案手续。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热门商品
相关推荐
关于办理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明》的通知 324KB
办理天津市建设工程材料质量备案工作指南 10KB
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备案 76KB
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备案信息 81KB
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备案指南 16KB
《南宁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名录》 616KB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备案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65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