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造价 >造价学术 >造价其他资料 > 路边堆石料 伤及过路人 受害人获赔10万元
路边堆石料 伤及过路人 受害人获赔10万元

路边堆石料 伤及过路人 受害人获赔10万元

原价 100 积分

促销价 50 评分 4.6 积分

*温馨提示:该数据为用户自主上传分享,如有侵权请 举报联系客服处理。
报错
  • 详情
  • 2021-04-27
  • 简介
  • pdf
  • 381KB
  • 页数 1P
  • 阅读 90
  • 下载 25
日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了一起因在公路上堆放石料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四家责任共同向受害人王永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2001年12月14日,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皇后乡第二初级中学因改建学校围墙与该乡辛庄村杨万宝(无任何建筑资质)签订了一份施工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开工日期为2001有12月14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