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造价 >造价学术 >造价其他资料 > 天津市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得低于B_1级
天津市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得低于B_1级

天津市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得低于B_1级

原价 100 积分

促销价 50 评分 4.3 积分

*温馨提示:该数据为用户自主上传分享,如有侵权请 举报联系客服处理。
报错
  • 详情
  • 2021-09-10
  • 简介
  • pdf
  • 82KB
  • 页数 未知
  • 阅读 103
  • 下载 21
日前,天津市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防火技术要求的通知》(津建科[2013]291号)。通知规定,天津市各类建筑外保温系统中使用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得低于B1级。通知要求,为结合新修编的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标准,B1级材料氧指数大于等于30%,每两层设置防火隔离带。建筑首层及凸出裙房上的第一层外墙外保温应采用燃烧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