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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及南昌县、新建县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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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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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府厅发[2013]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期印发的《关于开展"十二五"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2313号)要求,"十二五"期间,开展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逐步淘汰粘土成分在20%以上的墙体材料在建筑工程中的使用。力争到2015年,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能耗下降20%。南昌市与南昌县分别被列为第一批"限粘"城市和"禁实"县城,要求于2013年底前完成任务,为做好全市"限粘"和"禁实"工作,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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