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造价 >造价学术 >造价其他资料 > 南昌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及南昌县、新建县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实施意见
南昌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及南昌县、新建县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实施意见

南昌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及南昌县、新建县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实施意见

原价 100 积分

促销价 50 评分 4.5 积分

*温馨提示:该数据为用户自主上传分享,如有侵权请 举报联系客服处理。
报错
  • 详情
  • 2021-09-10
  • 简介
  • pdf
  • 100KB
  • 页数 未知
  • 阅读 92
  • 下载 25
洪府厅发[2013]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期印发的《关于开展"十二五"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2313号)要求,"十二五"期间,开展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逐步淘汰粘土成分在20%以上的墙体材料在建筑工程中的使用。力争到2015年,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能耗下降20%。南昌市与南昌县分别被列为第一批"限粘"城市和"禁实"县城,要求于2013年底前完成任务,为做好全市"限粘"和"禁实"工作,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