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造价 >造价学术 >造价其他资料 > 建筑业自产自用预制构件是否应该纳税
建筑业自产自用预制构件是否应该纳税

建筑业自产自用预制构件是否应该纳税

原价 100 积分

促销价 50 评分 4.4 积分

*温馨提示:该数据为用户自主上传分享,如有侵权请 举报联系客服处理。
报错
  • 详情
  • 2021-09-19
  • 简介
  • pdf
  • 103KB
  • 页数 未知
  • 阅读 100
  • 下载 23
《税收征纳》编辑部: 我县一项建筑工程的分承包人,在城关镇进行土建工程期间,向三店乡借用一处场地生产水泥预制构件,用于其承包的土建工程。我们向该承包人征收此项预制构件的增值税时,该承包人认为自产自用的预制构件没有发生销售行为,不应该纳税。现向贵刊提出咨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