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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贵州省绿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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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27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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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府发[2011]12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国土绿化政策,开拓创新,艰苦奋斗,为绿化贵州,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绿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研究,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花溪区林业绿化局等29个单位"贵州省绿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黄沛成等30名同志"贵州省绿化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给予陈清伍等70名先进个人记一等功。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立新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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