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造价 >造价学术 >造价其他资料 > 合江县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合江县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合江县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原价 100 积分

促销价 50 评分 4.7 积分

*温馨提示:该数据为用户自主上传分享,如有侵权请 举报联系客服处理。
报错
  • 详情
  • 2021-09-19
  • 简介
  • pdf
  • 108KB
  • 页数 未知
  • 阅读 68
  • 下载 33
七月初,合江县人民政府出台《合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对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在国家的法律框架下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出了强化措施。《办法》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签订的相关合同中列明:“建设项目必须经审计机关(构)审计,并以审计结论作为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价款的依据。在审计机关(构)出具审计结论之前.建设单位支付项目工程进度款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80%。”同时还明确.审计结论性文书对与政府投资项目直接相关的单位具有约束力.并作为评价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的依据。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