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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面临的保密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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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27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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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是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途径。1994年1月18日,国务院批准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做为本年度第一批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预选的22家试点企业之一。3月7日,国务院证券委专门就此发文通知武钢,要求武钢做好境外发行股票与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企业股票境外上市前,要以国际标准对企业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向国际惯例靠拢,与国际惯例接轨。武钢接到国家证券委的通知后,加快了境外上市准备工作的步伐。配备专门人员,成立了股份制改造办公室,股份制改造工作全面展开,业绩审计、资产价值评估等系列工作紧张进行,聘请的境外中介机构“三师一商”(即评估师、会计师、律师、证券商)也陆续进驻武钢,与武钢生产经营的各项业务全面接触。这对于企业的保密工作来讲,确有一种令人防不胜防之感。股份制改造过程中所出现的这种状况,不仅反映出我们旧的经济体制、管理模式与国际标准、惯例的差异,我们的保密工作也遇到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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