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造价 >造价学术 >造价其他资料 > 滨州市7月1日起禁用普通砖
滨州市7月1日起禁用普通砖

滨州市7月1日起禁用普通砖

原价 100 积分

促销价 50 评分 4.7 积分

*温馨提示:该数据为用户自主上传分享,如有侵权请 举报联系客服处理。
报错
  • 详情
  • 2021-09-19
  • 简介
  • pdf
  • 108KB
  • 页数 未知
  • 阅读 93
  • 下载 22
山东省滨州市建设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水平的通知》,自2009年7月1日起,滨州市区(含滨城区、开发区)、邹平县、博兴县、无棣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开工的多层建筑.除规范规定必须使用普通砖外.其墙体材料(基础部分除外)一律不得使用烧结普通砖(含河道淤泥、黄河淤泥、煤矸石、页岩等烧结普通砖)、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