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造价 >造价学术 >造价其他资料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原价 100 积分

促销价 50 评分 4.3 积分

*温馨提示:该数据为用户自主上传分享,如有侵权请 举报联系客服处理。
报错
  • 详情
  • 2020-12-27
  • 简介
  • pdf
  • 104KB
  • 页数 3P
  • 阅读 89
  • 下载 3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实现“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约束性指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中央财政将安排必要的引导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奖励金额按项目技术改造完成后实际取得的节能量和规定的标准确定。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