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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木质包装应建立口岸管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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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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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发布国际植物检疫第5号标准(简称ISPM 15),即木质包装检疫安全规范,要求以原木为原料加工的包装物(以下简称木质包装)须经过确定的技术标准、操作规范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规范的IPPC标识,目的是防止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随木质包装在国际间传播.我国于2005年正式成为IPPC成员国,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于2005年1月发布的第4号联合公告,国家质检总局也发布了第69号令明确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按规定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并加施专用标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实施查验,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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