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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索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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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27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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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由合同当事人某一方负责的某种原因,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工程工期延误,该方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要求补偿或赔偿的活动,称为索赔。索赔有其广泛的含义,其一是承包人或发包人要求对方赔偿由于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即要求"赔偿"损失;其二是承包人本应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未能及时得到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确认,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要,兑现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其三是遇到了有经验的承包人也无法预见和合理防范的风险或自然阻碍,造成的损失,承包人要求补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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