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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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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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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oc
  • 302KB
  • 页数 6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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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试行办法》(惠市住建〔2021〕195号)延用至202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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