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历史风貌建筑普查工作的通知
原价 ¥ 20.00
促销价 ¥ 1.00 评分 4.4
报错
- 详情
- 2021-03-23
- 简介
- 114KB
- 页数 2P
- 阅读 66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加强我市历史风貌建筑的管理,保护好天津这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创造良好的城市形象,努力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大都市,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历史风貌建筑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历史风貌建筑普查的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历史风貌建筑。二、历史风貌建筑确定的标准为:建成50年以上的具有历史意义和保护价值的建筑,包括建筑样式、结构、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点和科学价值的建筑;反映我市建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热门商品
相关推荐
天津近现代历史风貌建筑-渤海大楼 1.6MB
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与旅游资源的开发 482KB
历史风貌建筑特性及修复开发模式研究 258KB
天津历史风貌建筑铭牌英译析论 241KB
关于做好历史风貌建筑普查工作的通知 114KB
VRV空调系统在历史风貌建筑中的应用 49KB
戴相龙市长在天津市风貌建筑保护座谈会上强调 保护历史风貌建筑 挖掘天津特色资源 318KB
天津历史风貌建筑空调方式的节能改造分析 549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