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技术 >建筑施工 >门窗幕墙 >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工作的通知

原价 20.00

促销价 1.00 评分 4.7

*温馨提示:该数据为用户自主上传分享,如有侵权请 举报联系客服处理。
报错
  • 详情
  • 2021-03-23
  • 简介
  • pdf
  • 68KB
  • 页数 1P
  • 阅读 66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r\n《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建科[20061319号)印发后,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门窗节能性能标识(以下简称“门窗标识”)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加强门窗标识工作,促进门窗行业技术进步、确保建筑节能取得实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