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造价 >造价学术 >造价其他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建标函[2005]1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建标函[2005]121号

原价 20.00

促销价 1.00 评分 4.5

*温馨提示:该数据为用户自主上传分享,如有侵权请 举报联系客服处理。
报错
  • 详情
  • 2021-03-23
  • 简介
  • pdf
  • 113KB
  • 页数 2P
  • 阅读 97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节能要求,促进建设领域节能工作的全面开展,2005年4月4日,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以下简称《标准》),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为认真做好《标准》的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确保该标准的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