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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设备专业节能设计技术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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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23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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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页数 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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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本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加快提高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设计质量,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的通知》(沪建交[2006]765号)的贯彻执行,我委配套制定了民用建筑设备专业(暖通和电气)的节能设计技术管理要求,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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