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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建公共建筑市政设施应配屋顶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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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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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3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绿化条例》的决定,规定上海市新建公共建筑以及改建、扩建中心城内既有公共建筑,应当对高度不超过50 m的平屋顶实施绿化,而屋顶绿化面积的具体比例则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作出规定,条例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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