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files.zjtcn.com/group1/M00/B4/D0/CgoBZ2BfTfCAexEHAABJ8QN8UFs088.jpg)
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
原价 ¥ 20.00
促销价 ¥ 1.00 评分 4.3
报错
- 详情
- 2021-03-23
- 简介
pdf
- 600KB
- 页数 3P
- 阅读 101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2006年1月20日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以下简称《决定》),是今后和相当长一个时期内指导地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地质勘查的资源保障能力和服务功能,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贯彻落实《决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热门商品
相关推荐
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 600KB
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340KB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 364KB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 390KB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227KB
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460KB
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 785KB
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意见 312KB
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意见 422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