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造价 >造价学术 >造价其他资料 > 安徽完成“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任务

安徽完成“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任务

原价 20.00

促销价 1.00 评分 4.8

*温馨提示:该数据为用户自主上传分享,如有侵权请 举报联系客服处理。
报错
  • 详情
  • 2021-03-23
  • 简介
  • pdf
  • 345KB
  • 页数 2P
  • 阅读 95
受安徽省政府委托,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电力公司组成联合验收委员会,依照水利部《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和《水电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于2005年8月~12月对全省7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县(区)逐一进行核查验收。验收委员会通过认真听取当地政府关于电气化县建设情况汇报,仔细审看验收资料,观看电气化县建设情况录像,并深入现场察看电源、电网建设和企业、农户用电情况,一致认为7个县(区)各项指标均达到“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验收要求,同意通过达标验收。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