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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冻结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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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23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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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发明电[1998]8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有力地遏制了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歪风。但是,当前林地管理的形势仍比较严峻,未批先用、不批也占等非法征占用林地现象在部分地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为了全面贯彻《森林法》,从根本上杜绝乱占林地的行为,将征占用林地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国务院正在制定《森林法实施条例》。在《森林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之前,国务院决定继续冻结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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