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造价 >造价学术 >造价其他资料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原价 20.00

促销价 1.00 评分 4.7

*温馨提示:该数据为用户自主上传分享,如有侵权请 举报联系客服处理。
报错
  • 详情
  • 2021-03-23
  • 简介
  • pdf
  • 393KB
  • 页数 3P
  • 阅读 68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全省消防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结合本省实际,提出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